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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準則」草案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7年6月6日 預告訂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準則」草案 ,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日之預告評論期,以廣納各界意見。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準則」草案針對如何認定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定有原則性規範,另為適度放寬可敘述之標示宣傳或廣告用語與國際接軌,以兼顧創意及消費者權益,該草案亦將開放「特定成分」之生理功能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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